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企業碳排放復查及擬新增控排企業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企業、相關核查機構:
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下達我省2019 年度企業碳排放核查工作任務的通知》,我廳于2020年10月委托核查機構對廣東省2019年度企業碳排放進行了核查,并于近期組織專家對報告核查工作進行了評議。根據評議情況和復查有關規定,現對深能合和電力(河源)有限公司等42家企業2019年度碳排放信息報告核查工作進行復查。同時,為做好我省新增控排企業碳排放管理工作,我廳將組織對紫金縣東日鑄造有限公司等18 家擬新增控排企業進行碳排放核查。具體事項如下:
一、復查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5日,擬新增控排企業報告核查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10日(具體企業名單及任務分工附后)。
二、請有關企業按報告核查要求認真組織好各項準備工作。
三、請有關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將本通知傳達落實到有關企業,并積極協助核查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開展。請相關核查機構認真開展工作,按規定履行保密責任。如發現核查機構有違規違紀行為,請直接向我廳反映。
附件:1.2019年度廣東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業碳排放復查及擬新增控排企業核查名單和任務分工(略)
2.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企業2019年度碳排放復查企業名單和任務分工(略)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10月30日